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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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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地发生变更时可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可以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那怎么办理呢?
小编来给你指路
1
线上办理
下载“四川人社”APP
不同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点击“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城职养老保险:点击“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不同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经办”-“电子社保卡”-“养老服务”-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城职养老保险: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经办”-“电子社保卡”-“养老服务”-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2
线下办理
可到对应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进行办理哦~
这下搞懂了吧
赶快转给身边有需要的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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